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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2025年招生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3:07 浏览次数:94次

  一、 学校简介

   1931年,学校前身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在武昌宝积庵诞生,此后迭经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九秩春秋,筚路蓝缕,六易校址,八更校名,薪火相传文脉不息,师范教育底蕴深厚。1984年,由武汉师范学院更名改建为湖北大学,开始由单一的师范类院校转型步入综合性大学发展阶段。2013年起,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湖北大学   

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由本人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通过学校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满足相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三、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 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含 三年)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报名表(见附件)


   四、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联系招生老师提交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平台填报工作。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证件照片、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 复印件(A4纸复印)

3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员发放入学须知办理相关缴费学习手续,与在校研究生同步进行课程学习(可选择全程线上学习)。

   五、招生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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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养方式

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采取线下和线上学习、自学辅导、导师指导等灵活的学习形式,获取学位的培养过程分为学习阶段(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阶段,要经过以下三个环节完成学位申请工作。

1、课程学习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认定的成绩单并颁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水平认定),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2、学位论文

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 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学位授予审核评定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必修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吉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  

、其他

1、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提交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027 8439 6006

黄老师:15827123538

  址:https//www.whhyxy.com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立业路16号财富广场A座附2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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